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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生

关于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替代、免修、认定的通知
时间:2024-02-27来源: 作者:点击数:

各学院(部):

根据《amjs澳金沙门线路本科生课程替代、免修及认定规定》的文件要求,为做好本学期初课程替代、免修、认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办理对象

课程替代:2020级、2021级本科生;

课程免修:2020级、2021级修读辅修、微专业本科生;

课程认定:第二学士学位学生、国际交流合作处认可的校际交流学生。

二、办理时间

课程替代、免修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课程认定在开学后三周内申请,校际交流学生课程认定在交流学习结束后两周内进行。

因办理时间与选课时间无先后顺序,学生应先行判断课程替代、免修、认定结果,自行按规定时间退选课。

三、办理途径

课程替代由学生在教务系统提交替代申请:“报名申请”—“校内课程替代申请”。

主修专业、辅修专业、微专业之间的课程免修,由学生填写《amjs澳金沙门线路课程免修申请表》(教务处网站“服务专区”下载),经相关学院审核,报教务处审批。

第二学士学位学生、校际交流学生课程认定由学生在教务系统提交认定申请:“报名申请”—“学生成绩学分认定申请”。申请页面“国(境)外高校”选项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默认选“否”,校际交流学生选“是”;“附件”上传盖章的成绩单。

课程替代、免修、认定的条件及其他事项按《amjs澳金沙门线路本科生课程替代、免修及认定规定》(浙财大〔2023〕438号)执行。

附件:关于印发《amjs澳金沙门线路本科生课程替代、免修及认定规定》的通知

教务处

2024年2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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