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各班:
根据《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》(浙财院[2008]126号),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,转出、转入二级学院考核同意,教务处审核,报经学院主管校长批准,同意陈和等361名学生自2011-2012学年第二学期开始,从原专业转出,转入批准的专业学习。
请各部门、各单位自教务处发文后的一周内,及时办妥学生教学档案的交接手续。
上一条:2012年上半年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安排 下一条:关于落实2012~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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